2012年5月1日 星期二

倫敦練習曲(4月6日~4月12日)


在幾乎沒什麼準備的情況下,我出發前往倫敦,展開一星期的旅行。

繁華的倫敦,攝於特拉法加廣場
以前旅行前總會做不少功課,稍為讀一下那城市的歷史和現況,然後挑出自己有興趣的景點,再將每一天的路線行程規劃好(雖然能按計劃進行的情況很少)。但今次卻不知道為什麼完全提不起勁,連旅行書也沒買就出發。後來在旅館借了一本2002年版本的London Top 10 旅遊指南(發現西敏寺的門票十年間由6鎊漲到16鎊),然後每天早上就邊吃早餐邊靠著這本過期的書、各景點的宣傳單張和地鐵路線圖去規劃當天的行程,耶穌不是這樣說嗎?「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過一天當就夠了。」


總之在多哈匆匆轉過機,共飛行十七個小時之後,我抵達了世界知名的希斯路機場。在飛機上除了吃和睡之外,還看了三部電影,其中兩部以倫敦為主場景,分別是《福爾摩斯II》和《鐵娘子》。不知道這能不能也算是旅行準備(大概不算吧)。另外一部是以巴黎為主場景的《雨果的巴黎奇幻歷險》,這是三部之中最好看,不過這是題外話。

本以為機場就有很多旅遊資訊,但實際能派得上用場的的資料不多,大多都是一些歌劇演出的宣傳。起初我也有想過抽一天晚上去碰碰運氣,看看能不能買到半價票看一場歌劇,但後來被倫敦的驚人消費嚇怕,打消了這念頭。在地鐵站買了倫敦的八達通Oyster Card,先儲值30鎊,後來還先後充值了三次共15鎊,即在倫敦短短一星期,單是交通費就花了45鎊。最後一天回旅館拿行李的一程本來打算買單程票,但走到自動售票機前一看,單程票也要4鎊多,結果還是乖乖的又充了5鎊。

除了交通費外,景點的門票也是高昂得令人卻步。聖保羅大教堂和西敏寺分別收費15和16鎊,倫敦塔更索價17.5鎊。最後在主要景點中我只參觀了西敏寺,因為在倫敦,免費的景點也多得很,除非你有某些非去不可的理由,否則單是免費景點也夠你看個飽。

倫敦橋,這一帶入夜後除了火車站外幾乎是死城
這些往後再談。甫抵達倫敦,整個人很快就適應了這座城市。當然也會迷路,但無論是搭地鐵也好坐巴士也好過馬路也好,一切都那麼自然,一點不像初次造訪這城市(所謂的會過馬路當然是指懂得什麼時候可以衝紅燈)。畢竟她是香港前宗主國的首都,香港有很多城市設計也承襲自她。不過也有一些地方和香港差天共地的,第一是免費公共廁所少得可憐,我就曾經因為不忿連上廁所也要付錢,而憋了一個小時多,在只有攝氐七、八度的低溫下,額頭的汗珠一直冒,還好最後找到麥當奴借了裡面的廁所。之後我就懂了,在這城市,找廁所不如找麥當奴。第二是運作時間,香港無論到哪裡都是個不夜城,倫敦卻只有半天在運作。其中一天我和朋友在晚上八點多的時候,在倫敦橋(就是那London Bridge is falling down的London Bridge)附近想找間快餐店吃飯,卻在左拐右轉找不到半間開門營業的店。問路人哪裡有快餐店,那女士回答說:「Sorry, the city is closed.」 真是高雅的說法。不過後來我也知道,其實倫敦也有不少半夜也在營業的店,特別是在長途巴士站附近你一定能找到他們的蹤跡,但作為遊客卻未必知道他們所在。

說此行沒有準備也不完全對,因為七天當中有兩小時是我一早就計劃好的。那是在酋長球場看阿仙奴對曼城的比賽。作為球迷,親身到主場去觀看賽事仿如朝聖。以前我總以為這遙不可及,但原來當你下決心去做的時候,一切卻沒有什麼困難,也不過是上網購票而已,比起搶Lady Gaga 的演唱會門票還容易上千倍。

朝聖─酋長球場  阿仙奴1:0曼城
由於坐的是山頂位(可也要66鎊...),論視覺效果實在和電視直播差不多,甚至電視直播其實還更清楚。不過一如許多人所說的,現場跟電視直播的最大差別在於氣氛。事實上,氣氛早在球場外就開始了,更確切地說,是在早幾個地鐵站就開始了。地鐵裡滿滿的都是阿仙奴球迷,而他們早在幾個站之前就開始唱歌,然後每停站又有一批球迷邊唱著歌邊浩浩蕩蕩地上車,歌聲一直響徹直到進場。

場內的氣氛當然更熾熱,在那狂熱底下,你只能隨著眾人一起盲目。那是連普通一個界外球也要大吵大嚷一番的盲目,明明知道對方合法攔截卻仍是要大喊Where is the ref的盲目。不過我倒是認為盲目也不錯,盲目的人最少方向明確,自以為是的人卻在迷官裡打轉。比賽結果阿仙奴贏1:0。

去一個城市旅行,除了參觀景點,還必須試著感受她的脈博。最好當然是體會當地人的生活,不過這不是短短幾天能辦到的事,所以唯有試著觀察。倫敦人喜歡在地鐵裡大快朵頤,我當然也不能放過機會,去嘗嘗在香港不被允許的事情。而且這樣能省下不少時間,所以我幾乎每一餐都是在地鐵裡面解決的(實情是我付不起錢在餐廳坐下來吃飯,只好買那些便利店裡的平價即食套餐,大部份都是三文治+水果+飲料)。

說到吃飯,我還得感謝耶穌。在朋友的推介下,我參加了當地華人教堂的復活節禮拜。禮拜的形式跟香港教會差不多,還不是有人讀經,有人分享見證,最後有人唱詩歌。我是相當認真聽完了全部,反倒是朋友卻一直打瞌睡,大概是因為未適應時差吧。不過這些都不是重點,重要的是禮拜後有茶點招待,我們不客氣地一直把那些餅乾蛋糕往嘴裡塞,省回了一頓午飯錢,它們簡直是我們的嗎哪。吃飽後和在當地生活的香港人聊了一會,聽了一些當地華人教會的情況,在談到英國是一個基督教國家的時候,我想起了即將要前往的愛爾蘭。英格蘭新教本是16世紀天主教內反對派因被羅馬教庭主流派壓迫,故另起爐灶成立的。但英格蘭新教徒卻又反過來壓迫仍然忠於教庭的愛爾蘭天主教徒(例如不准天主教徒擁用土地、參政、與新教徒通婚等),造成愛爾蘭往後幾世紀的一連串悲慘歷史。被壓迫者往往又反過來壓迫他人,歷史一直如此,直到今日也沒改變,雖然形式或稍有不同。

除此之外,我在另一天還參加了西敏寺的晚禱。其實本來是打算參觀西敏寺的,但到達時已過了參觀時間,看到告示牌上說晚禱歡迎任何人參與而且不收費,就厚著面皮跟門外的牧師說我要參加。然後就坐在牛頓的墓前(真的正好在墓的前方),安靜的坐了一小時。兩次我都有老實的隨著其他人站起來禱告,禱告的內容是:如果你真有存在,對不起我不能追隨你,並且要反對你。

在記不起名字的地鐵站看到的晚霞
要感受倫敦的脈博,還有兩回事你不得不體會──塞車和多雨。這兩回事有一個共通點,就是你必須等它結束。有人說人一生花最多時間的就是等,等車、等人、等放工、等運到、等愛、等死。從巴斯(bath)回倫敦的時候,遇上了該死的塞車,原本兩小時的車程變成四個多小時。塞車是在希斯路機場附近開始的,所以我凝視著它好一段時間。那是很奇怪的感覺。從前旅行啊,總是在結束後就回家,來倫敦旅行,從希斯路抵達,應該從希斯路回去才是。但這次卻要從另一個機場離開,並前往另一個地方並在那裡待一年。我沒有要回去,最少暫時沒有要回去,而且對以後的旅程一點概念都沒有。最後在Zone 2 邊緣的小地鐵站下了車,在那裡看見了美麗的晚霞,四小時車程又好像變得有點價值。
在火車站遇到的男人,談了相機的事情。

倫敦多雨,我們常說雨夾著風,倫敦卻是雨夾著陽光。幾分鐘前陽光普照,幾分鐘後滂沱大雨是常有的事,甚至一邊曬著陽光一邊淋著雨也不是什麼罕見的事。我從前就知道傘兼具擋雨和遮陽兩種功能,不過能同時發揮兩種功能是在這裡才知道的。可是我沒有帶傘,所以更多的時候是等停雨。有一天在路上時突然下雨了,就躲進了火車站。那時候快要六點了,景點都已關門,也實在不知道有什麼地方要去,回旅館又好像早了點,就坐在火車站裡觀察川流不息的人潮,不斷舉機拍下他們的神情和姿態。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拍下人們的神情和姿態成了我旅行時一個重要的環節。有一些是同意讓我拍的,但更多的是我偷拍得來的。大概沒有人喜歡被偷拍,但偷拍卻才能拍得人們最自然的一面。朋友曾半開玩笑的警告我小心有一天會被揍,而這一次旅行中也曾被人用F字頭問候過(但那次我明明是在拍後面的教堂,是她走過擋住了我的鏡頭,應該是我問候才對),不過據說有攝影師在墨西哥一些不准拍照的部落偷拍,而被原住民用石頭丟甚至差點被刺死。當然我不是什麼攝影師也不是什麼攝影發燒友,但如同被我拍的人在等車、等人、等放工、等運到、等愛、等死一樣,我也在等,等一幅美麗的構圖,等一個按下快門的時機。在火車站邊等停雨邊拍照的期間,身旁的坐位換了好多個人。我先後和其中三個聊了起來。第一個和他談到了相機,他說他也正想要買一部,卻不知道是Canon好還是Nikon好,我以有限的知識和英文和他分析了兩個品牌的差異;第二個一邊看著我拍照,一邊給評語,「是拍那個人嗎?應該是張好照片。」「太慢了。(我正要拍一個彎下腰縛鞋帶的人,舉機時他已站起來)」;第三個問我拍這些照片有什麼用途,我要回答的時候,卻說不出話來,這次不是因為英語能力,而是真的不知道答案。

LET THE MUSIC TRANSPORT YOU
街頭的人一直是我拍照的目標,而我發現,倫敦有很多街頭藝人和流浪漢。街頭藝人以音樂人居多,跟香港不同的,他們不但不會被控阻街,甚至地鐵站還特定在繁忙又擠擁的通道劃出空間讓他們賣藝,口號是Let The Music Transport You。而流浪漢也同樣不會被軀趕,即使是在熙來攘往的橋中央、火車站還是地鐵站口也好。那是一個弱肉強食的大都會,但也是一個良知未泯的大都會。這兩種人讓我感受到倫敦的生命力旺盛,跟香港截然不同。



在國家藝廊走火警
作為一篇遊記(如果這也算的話),總得總結一下到過的地方。除了上述提到過的地方外,我還參觀了西敏大教堂,它雖然不像西敏寺那樣宏大,但免費參觀還容許拍照,論胸懷肯定比較大;看了史前遺跡巨石群;到訪了美麗的城市巴斯和參觀裡面的羅馬浴場;看了倫敦塔和倫敦塔橋(在外面);在大英博物館看了一大堆從別的國家搶回來又賴死不還的珍品;在兩所泰特藝術館分別看了抽象派大師畢加索和印象派大師莫奈的作品;在西敏寺裡學懂了無論西方和東方一樣,有權位的人總是以為自己與神比較接近;在國家藝廊看油畫時突然響起了火警鐘,和其他遊客一起走火警;在科芬園、李斯特廣場和皮卡迪里圓環一帶來一趟window shopping;在白金漢官看了御林軍換班,因為佔不到好位置只能舉起相機亂拍一通,幸運地也拍到幾張好照片;借了倫敦的公共單車,行經了像中聯辦一樣不能靠近的唐寧街十號,還車時因超時一分鐘而要付錢(在高雄時也是超時一分鐘!);到訪了福爾摩斯在Baker St. 的老家;大概是這樣吧。

我將這躺旅行命名為倫敦練習曲,練習曲指那些專為練習某種樂器而作的樂曲,但有些後來也會成了經常演奏的著名樂章。而我到底是在練習什麼,現在我也不清楚,或許在不久將來會搞得懂,不過可能以後都搞不懂也說不定。

相片在:

倫敦練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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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群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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