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蕩 縱有不安 仍期望 去破天荒
到遠方 誰人又可罰我留堂
而沿岸 有好風光 還是 滿佈骯髒
總好過悶局裡發荒
天涯沒有岸 連上帝也都沒法子把我來綁
生存若好比已死亡 何用再去守候那天國
情願豁出生命去流浪」
郭靖在闖盪江湖之前,師父們(江南七怪)特意交待了一句至理明言,要他牢記於心,那句話是:「打不過,逃!」
逃避在很多人眼中是個貶意詞,我卻不這麼認為。逃避沒什麼可恥的,特別是逃避討厭的事。明明不喜歡卻強迫自己去接受,帶著面具來面對,活像奴隸。
自己的工作雖然不是那種重重複複的厭惡性工作,但想深一層,日復日其實也沒什麼真正的變化,換湯不換藥,還不是有一種潛在的公式存在,循規蹈矩總能把事情解決。社會自有其規矩法則,就像宇宙的星體有其固有的軌道,這樣才能運作。我們作為「社會人」,跟著這社會的規矩法則走,總錯不了。當然你還得夠虛偽,儘管面前那人是神憎鬼厭,你只管堆起笑臉應付應付就好,之後在心裡操他祖宗十八代,好讓心理取得平衡,平衡後你就可以迎接明天一樣的生活,一樣的工作,一樣的祖宗十八代。
然後還有然後,當你工作個十年吧,運氣好的話儲蓄大概夠你付小單位的首期;接下來你的生活還是跟前十年一樣,因為你還得供二十年。
我不甘心就這樣屈服,所以選擇逃出去。生活還有很多可能性等待我們發掘,我如此相信著。除了作為「社會人」活著,我們更應該想想作為一個「人」如何去活著。
不過老實說我並沒有把握,或許一年過後我還是向現實屈服,回來繼續以「社會人」的身份活下去,如同西西弗斯一樣努力將石頭推到山頂。(不知道西西弗斯?http://zh.wikipedia.org/zh-hk/%E8%A5%BF%E8%A5%BF%E5%BC%97%E6%96%AF)
我肯定有很多人認為這樣子出走一年是浪費光陰,不過一串光陰一串金,其實大家更在意的不是光陰而是金。少一年在這裡工作就少一年積蓄,少一年積蓄就晚一年買樓。在「社會人」的角度看,這樣就當然非常「不上進」,最少也是「唔識撈」。
正如有朋友說,你這個年紀是應該開始建立自己的事業才對。或許這沒錯。但就讓我用一年去試試是不是可以發堀出生活的另一種可能性吧,最後即使失敗,我也甘心。反正現在26歲,回來的時候是27歲,是「宏願縱未了,奮鬥總不太晚」的年齡。而且這時候差不多已經是最後出去的機會了,當你擁有得越多就越難走出去。正如耶穌說的,財主要進天國,比駱駝穿過針的眼還難。
尼采第一本著作《悲劇的誕生》寫在普法戰爭爆發的時期,他在前言裡說到,一定有很多人會認為他在這國家興亡的時刻卻專注於「娛樂的閑事」是奢侈而不合時宜的。但他認為他們「認真的閱讀這篇文章後,將會愕然發現,我們要討論的是多麼重要的德國問題」;但願你在認真的閱讀這裡的文章後,會發現我是多麼嚴肅地思考人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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